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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業(yè)預繳增值稅,是不是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都是差額預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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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復:
是的。在預繳時不管項目是一般計稅還是簡易計稅都可以差額預繳。但是回機構所在地時一般計稅項目,需全額計稅。
參考:
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(fā)布《納稅人跨縣(市、區(qū))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》的公告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)第五條規(guī)定,納稅人跨縣(市、區(qū))提供建筑服務,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:
1.-般納稅人跨縣(市、區(qū))提供建筑服務,適用-般計稅方法的,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,按照2%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。
應預繳稅款= (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-支付的分包款)/(1+9%)x2%
2.-般納稅人跨縣(市、區(qū))提供建筑服務,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,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,按照3%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。
應預繳稅款=(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-支付的分包款)/(1+3%)*3%